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十五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重要阶段,也是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厦门市人社事业将紧扣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主题主线,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和发展优势,主动融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找准定位、积极作为,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厦门实践、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
一、发展基础和主要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省人社厅指导下,较好地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就业形势稳定向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4.01万人,共发放各类稳就业资金24.28亿元。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22.11万人。全力推动人才强市战略。人才队伍规模快速壮大,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80.91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97万人。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和谐。构建厦门特色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成各类调解组织778个,构建厦门“五个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模式。两岸融合成效显著。建立10余项市区两级惠台利民政策,率先建立对台职业资格直接采认工作机制。累计吸引6000多名台湾专业人才、10万余名台胞来厦交流。公共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全面深化人社领域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的人社信息化服务体系。“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十五五”时期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全市“421”核心产业体系倍增升级计划,以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体系为牵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城镇就业稳定增长,就业监测预警机制更加健全。促进就业与经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多措并举扩大就业容量。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打造青年就业(创业)友好城市。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持续增强。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稳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持续深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协调发展。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经办管理服务更加便捷,基金安全监管更加规范有力。
人才创新活力全面激发。支撑核心产业体系的人才链全面构建,“高精尖缺”人才精准引聚,人才与产业“适配度”持续提升。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规模逐步壮大。国际高端人才招引通道持续拓宽。支持全面创新的人才体制机制基本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超龄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权益保障进一步加强,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能力持续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治理欠薪全链条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与工资分配宏观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工资指导线和重点行业工资指导价位不断完善。技能人才和国有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指引更加完善。
服务两岸融合发展成果更加丰硕。发挥厦门区位优势,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台胞居住就业“第一目的地”,对台特色人力资源服务枢纽成效更加显著。实施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促进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台胞社保服务持续优化。
推动区域要素协作成效更加显著。人力资源市场开放有序,人才跨域跨业自由流动、精准适配格局基本形成。科研人员创新激励机制逐步完善,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持续迸发。智慧人社服务体系建设纵深推进,数字化赋能打破要素流动壁垒。
专栏1 “十五五”时期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十五五” 规划目标 | 属性 |
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60] | 预期性 |
2 |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13] | 预期性 |
3 |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比例(%) | 95 | 预期性 |
4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28.32 | 预期性 |
5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含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 保障人数,万人) | 286 | 预期性 |
6 |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90.75 | 预期性 |
7 | 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 11.8 | 预期性 |
8 |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6.5] | 预期性 |
9 |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万人) | [8] | 预期性 |
10 |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3.5] | 预期性 |
11 | 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 | 35 | 预期性 |
12 | 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 300 | 预期性 |
13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5 | 预期性 |
14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3 | 预期性 |
15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7 | 预期性 |
16 | 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90 | 预期性 |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 |||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推动就业政策与财政、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的协同联动,实现扩大就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积极发挥核心产业体系在扩展就业容量中的作用,拓宽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发展渠道,依托产业集群发展,推动全产业链就业。优化精准就业招聘和用工服务,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就业新动能。综合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二)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
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分行业、领域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聚焦新质生产力和民生服务领域需求,围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农民工、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需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供给。常态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集聚技工院校联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资源,建立课程与实训共建、共享机制,推动培训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探索在行业龙头企业构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实施“链主企业+链员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技能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
(三)强化青年群体就业支持
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开展青年就业技能提升行动、青年求职能力实训,开发适合青年就业的见习实习岗位,建立青年就业全链条支持体系,优化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环境,打造青年就业(创业)友好城市。通过政策激励,支持、引导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建设“就在厦门”高校就业服务平台,健全线上线下招聘服务体系,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校园招聘供需对接,持续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四)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推动重点群体从兜底帮扶向能力提升、主动发展转变。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持续深化实施家政劳务对接行动。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等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加强求职就业等服务,做好超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
(五)健全就业监测预警机制
持续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水平,及时掌握企业与劳动者基本情况。健全企业用工动态监测机制,掌握劳动力供求变化及发展趋势,提供精准企业用工服务,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的重要作用。
(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近邻”就业服务模式,提升“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依托“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省级就业呼叫中心厦门枢纽,实现“就业大数据+铁脚板”紧密结合的服务机制。推进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就业服务水平。面向重点群体精准实施“131”就业帮扶,拓展“家门口”就业服务水平。增强人工智能就业正面创造效应,对受人工智能影响的就业替代劳动者做好转型转岗服务。
(七)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构建全方位创业扶持体系,通过精准补贴激发市场活力,有效促进就业增长。开展优秀创业项目市级资助评选,重点扶持大学生等群体优质项目。持续引导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与发展,扩大创业服务载体规模。支持在厦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初创三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创业培训支持。
专栏2 促进就业项目 |
01 “AI+就业”应用发展 推进“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化升级,不断丰富“AI+就业”应用场景、拓展服务范围,完善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功能,实现对用工单位和求职者精准画像,有针对性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以厦门为枢纽,建设省级就业呼叫中心,实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居)”政策、信息和服务协同。制定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指标,围绕“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结构优化、就业环境公平、人岗匹配高效、劳动关系和谐”五个方面开展数据监测,推动构建青年就业(创业)友好城市。 02 “近邻”就业服务模式 打造“7+558+N”就业服务矩阵,联动7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558个社区、90余个社会服务载体,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家门口一站式”服务。依托“i就业”等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就业信息共享的服务网络,实现“劳动者一失业,信息即推送社区,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摸排、针对性提供服务”的“近邻”就业服务模式。 03 “技能照亮前程”行动 围绕康养托育、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产教融合,打造技能人才产教评培养生态链。 |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筑牢民生底线
围绕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持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构建与本市经济社会相匹配的可持续、安全、便捷、规范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一)推进社会保险高质量参保
深入实施精准扩面行动,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及时落实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以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加强数据共享比对,精准定位未参保人员,引导更多城镇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社会保险征缴,加强少缴未缴社保费源头治理,健全部门协同处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机制。加强社保规划服务,持续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发挥“社保规划师”“社保宣锋队”作用,及时主动推送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提高参保率和缴费水平。
(二)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继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照省级部署稳步提高缴费水平。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做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和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实施工作。落实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逐步实现养老保险关系实时转移接续。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渡期结束后待遇平稳衔接政策,确保前后待遇平稳衔接。适时调整城乡居民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水平,鼓励参保人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提高个账缴费水平。推动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等补助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持续做好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代缴工作。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在坚持基本养老保险主体地位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协调发展。落实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有关政策,推动更多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参加企业年金,推动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做好个人养老金推广工作,推动个人养老金规范发展。
(三)健全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制度
完善工伤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提升工伤保险系统治理效能。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工伤预防。健全工伤康复制度,规范康复服务管理。逐步将超龄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障范围,落实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优化升级工伤保险经办服务管理流程,提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要求,扎实做好政策制度、信息系统和基金的衔接过渡。积极实施国家和省级各项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落实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完善高质量经办工作体系,探索“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模式,提高资金兑现时效。
(四)强化社保基金安全监管
提升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工作效能,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作用,夯实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宣传“五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联动推进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经办内控工作,筑牢基金安全制度基础。推动落实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社保基金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系统内部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协同查处制度,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监督预警体系,加强数据跨部门互通共享,提升社保信息化监管水平。
(五)优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逐步建设普惠均等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数字技术在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中的应用,拓展档案数字化应用模式。优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机制,大力推行智能认证方式。深化“情暖人社 温馨退服”服务品牌建设,创新“送服务上门”等为老服务新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加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
专栏3 社会保障项目 |
01 推动社会保险高质量参保行动 聚焦新就业形态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实施“数据找人”,稳步提高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占比。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应保尽保,实施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 02 深化社保领域“一卡通”应用 持续健全厦门12333智能咨询平台,推进“边聊边办”人社业务高频事项,拓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政务服务等领域场景应用,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 03 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工伤预防行动 鼓励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及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围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即时配送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展有针对性工伤预防宣传。 04 推行智能认证方式 完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智能认证系统,依托全市政务信息共享协同平台,协调医保、卫健、民政、交通等部门共享大数据资源,优化智能认证和机器学习算法,智能研判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提升“无感认证”比例和退休人员服务满意度。 |
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引育集聚
坚持人才引领驱动,围绕核心产业体系,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台港澳人才融合与国际化人才汇聚,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一)紧贴产业需求引育青年人才
完善青年人才发现与培养机制,推动实施支持青年人才来厦发展若干措施,加大“留厦”奖励支持力度,深化重点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完善本市高校毕业生留厦就业服务,集聚更多青年人才留厦就业。结合本市核心产业发展需求,选取重点高校入校开展引才推介和校园招聘活动,组织重点高校来厦集中访企拓岗,深化校地人才合作。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开展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选拔工作,落实专家联系服务和发挥作用制度。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博士后制度,聚焦博士后人才引进培育,制定实施博士后人才扶持计划。推进企业博士后平台建设,协助厦门大学等省部属科研院所申报人社部试点工程博士后流动站,鼓励优秀博士后站点搭建科研成果交流展示平台。
(二)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化“鹭岛匠心之光”技能人才工作品牌建设,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大新职业评价拓展和宣传力度,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探索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全方位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推动竞赛项目设置与本市重点产业精准对接,实现以赛促训和以赛育才。提高技工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支持厦门技师学院按程序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三)持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探索新增职称专业改革试点的评审范围,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推动职称预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信息网络建设,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提升职称预审工作效率。统筹服务监管,加强政策解读、评审培训和舆情监测。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工作。
(四)服务城市国际化水平提升
以落实外国人才服务保障改革试点工作为牵引,完善外籍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扩大国际职业资格认可目录范围,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制度。组织开展外国人才交流对接会等活动,吸引更多外国人才来厦就业创业。提升留学人才服务水平,发挥教育部“春晖计划”等国家级及重点区域平台引才效用,加强与海外学联联络,办好“海外名校英才厦门行”活动,增强留学人才招引实效。完善高层次留学人员评审及津贴发放工作,助力优秀留学人才和项目参评人社部支持计划,积极开展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和项目配套资助,促进留学人才在厦扎根发展。
(五)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围绕“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目标,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构建灵活丰富的用人形式。创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制度,服务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周转池管理制度,畅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技人才成长渠道。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和绩效激励政策。推进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强化绩效导向,重点向教学科研一线、关键技术攻关及医疗卫生骨干人才倾斜,进一步完善绩效内部考核分配机制。
专栏4 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
01 实施外国人才服务保障改革试点举措 深化“鹭引五洲”海外引才行动,推动厦门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协同科技、教育、卫健、出入境等部门,配合省直部门研究制订外国人才引进指导目录、放宽外国人才执业限制、加强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外国人才住房安居等改革具体举措,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才来厦工作生活环境,探索本市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02 厦门技师学院办学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厦门技师学院二期扩建工程,计划新建综合楼、实训楼各一栋。其中,实训楼将重点建设现代制造方向实训基地,建成后预计可提供约1000个实训工位,以进一步提升学院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硬件支撑能力。 03 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实施“鹭岛工匠”培育工程,深入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效衔接机制,打通技能人才成长与职业发展通道。支持院校实行多元化、多层级评价考核,通过专业设置与职业(工种)对接、课程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结果考核对接。重点支持先进制造、数字经济、康养服务等领域评价工作,拓展新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认定。 04 构建全方位职业技能竞赛培养体系 强化竞赛激励机制,重点围绕厦门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提高大型企业参与度,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体系,逐步构建以世赛和国赛为引领、省市级竞赛为抓手、企业技能比武练兵和院校竞赛为基础、带动产业发展为驱动的层次分明、上下衔接、内外贯通的多元竞赛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规范。做好竞赛研究和成果转化。 05 推进区域特色化人才发展模式创新 组建“思明区数字技能人才培养产业联盟”。构建“政-企-校-协”四位一体产业人才培养协同机制,到2030年累计培养认证人才不少于5000人。通过产教融合带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同时建设多元人才驿站,引进和服务各领域高层次人才、青年骨干人才等各类人才。发挥集美区高校资源优势,建设集美人才一体化服务系统,利用数字技术,实现人才一网通览、岗位一站归集、才岗一键匹配、结果实时反馈的全流程一体化引才,打破校企资源界限,促进产业与高校协同创新发展,促进产业链与人才链深度融合。 |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系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和矛盾纠纷,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企业健康发展,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围绕“调高、扩中、提低”主线,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形成与厦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格局。
(一)完善治理欠薪工作体系
完善市级统筹、行业主管、属地落实的治理欠薪工作体系,压实“管行业、管资金、管项目必须管欠薪”监管责任,推进制度落实、过程监管、监察执法、信用评价、数智赋能全域标准化治理。紧盯重点行业、关键节点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违法行为曝光制度。推动“安薪项目”提质扩面,落实劳资专管员职业化管理。健全人社、公安、法院、住建等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案件移送、会商研判、强制执行、行刑衔接闭环体系,坚决防范化解群体性欠薪风险。
(二)打造特色劳动争议仲裁体系
延伸拓展“仲裁+X”协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指导推动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加强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派出庭和调解点建设,鼓励支持多元力量参与调解。加强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拓展“智慧仲裁”系统应用,推动“人工智能”调解仲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三)提升监察执法队伍效能
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推进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深化本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市、区两级执法权责,夯实基层执法力量,补齐基层监管短板。依托全市统一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完善“安薪码”系统建设,强化大数据筛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做实劳动用工智慧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执行执法裁量基准、全程记录、执法公示制度。推行用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差异化检查机制,精准提升监管质效。常态化开展监察员分级分类专业培训,规范执法流程、严明执法纪律,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四)健全工资收入分配机制
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完善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机制,促进工资水平合理增长。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完善薪酬调查制度,加强重点行业和群体薪酬信息服务。定期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重点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动态优化最低工资标准。加强市属国企薪酬分配管理,规范各层级企业薪酬管理,完善技术要素价值分配机制。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以技能人才、农民工、新业态从业者为重点,建立技能导向薪酬制度,推动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指引工作,提高技能人才工资收入。依托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创业扶持政策拓宽群众增收路径。
(五)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加强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强化公共服务,推动友好场景建设。总结提升厦门特色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保障模式。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向基层延伸覆盖。落实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政策,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专栏5 劳动者权益保障项目 |
0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提升工程 推动落实《厦门经济特区网约配送员劳动权益保障若干规定》,加强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利用人工智能提供权益维护、公共服务等多元智慧服务,打通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后一公里”。 02 数智仲裁体系建设 湖里区依托“仲裁云”平台,推动“AI+调解仲裁预防化解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利用信息化支撑群众服务、仲裁办案、风险防控全流程,提升仲裁服务便捷性与智能化水平。同安区打造“前端快速调解、后端依法裁决”的全链条处置体系,推动劳动监察行政调解与仲裁裁决处置深度衔接、优势互补。翔安区建立速裁工作机制,按照“三优”“三快”原则,优先处置农民工工资争议和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推动高效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
六、扩大人社领域对台先行示范效应,服务两岸融合发展
立足厦门区位优势,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打造台胞居住就业“第一目的地”。推动资源要素高效流动和优势互补,建设“就在厦门 职通两岸”品牌,支持台企扎根发展,为台胞提供更多实习就业创业机会。
(一)优化台胞实习就业创业服务
常态化开展台湾人才对接会活动,征集发布优质对台招聘岗位。吸引和支持台胞来厦实习就业创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吸纳台湾青年开展实习见习,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推进涉台劳动人事争议机制建设,凝聚多元纠纷化解合力。
(二)做好在厦台胞参保与服务
将在厦长期居住的台胞纳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按照本市居民同等条件参保缴费,享受同等待遇。做好在厦用人单位就业的台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支持在厦未就业的台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促进两岸人才交流合作
实施台湾特聘专家(专才)制度,加大台湾地区优势产业人才扶持力度,赋予企业台湾特聘专家自主认定权。高标准建设具有对台鲜明特色的人力资源产业园,引进和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吸引高质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产业园集聚,服务两岸人才融合发展。推进台湾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直接采认,扩大对台职业资格直接采认范围,推动厦门职业院校和台湾职业院校、台企交流合作。
专栏6 服务两岸融合项目 |
01就业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台胞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和人才评定等服务,为台胞在厦就业发展提供便利,推动台胞在人社领域享受厦门市民同等待遇。 02持续开展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 组织实施《厦门经济特区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若干规定》,进一步提升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便利化水平,鼓励更多台湾人才来厦发展。通过对台职业资格采认工作,推动两岸职业标准共通。吸引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积极参与开展两岸职业资格政策法规、标准设置研究和比对等工作。 03台胞人社服务品牌建设 围绕台胞来厦就业创业、职业发展、社会保障需求,细化人社服务,建设“就在厦门 职通两岸”服务特色品牌。发挥海沧区独特区位条件,结合该区产业体系发展,以“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分享汇”等平台为抓手,构建多维度的服务体系。 |
七、推动区域要素协作,打造工作新格局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要素市场,促进区域间、产业间劳动力和人才有序流动,更好地发挥人力资源要素作用,推动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效能
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引才引智方面的作用,引导人才资源向重点产业一线配置。研究制定科研人员适度兼职兼薪工作指引,促进科研与产业深度融合。围绕产业需求配置人力资源,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二)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区域协作水平
着眼就业互帮、人才互通、社保互融,推动提升人社公共服务区域协作水平。持续深化区域劳务协作,积极为区域内企业招工、群众求职就业提供更高水平服务。深化职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协作,建设跨区域产教融合载体,形成“资源互补、协同发展”的区域技工教育发展新格局。深化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推动省内异地社会保障卡信息融合,探索实现社会保障跨市互联互通。
(三)推进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建设
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建立重点行业与重点群体的监测分析模型,促进产业用工需求与人力资源供给精准匹配。探索招才引智数字化新路径,打造“i海归”数字化服务平台。加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协调。科学布局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简化核心业务流程,推进人社业务集成办理。
专栏7 推动区域要素协作项目 |
01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 积极探索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通过实施打造融合发展载体、丰富拓展融合发展场景、充分发挥产业园区作用等试点举措,进一步引育制造业人才、延伸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链条,有效提升制造业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02 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水平 在产业园区建设服务产业发展、集聚人才资源、优化公共服务的载体,进一步促进厦门将产业园打造成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培育、创新基地,争创人社部重点联系产业园,成为两岸人力资源交流和海外人才引进的前沿基地,为深化跨领域交流合作、促进本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
八、保障措施
面对“十五五”时期厦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各方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健全法规政策体系,规范执法监督,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统计监测,推进统计与业务深度融合,依托信息化平台动态监测指标数据,建立跨部门共享机制,提升决策服务效能。加强宣传引导,构建全媒体矩阵,创新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巩固主流思想阵地。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衔接,强化跨部门协同,完善动态监测与定期评估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地并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s://hrss.xm.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zcfg/qtwj/202610/t20261010_30207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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